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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有效期“暂定36个月”遭质疑 官方:符合规定

发布时间:2016-04-02 08:40:00 来源:互联网 编辑:百姓健康网 3110人关注

摘要:对此,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药品有效期标注为暂定的情况确实存在,对于消费者来说,如果对药品的质量有疑问,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以...

标注“暂定”符合规定 如有疑问可查询举报

据严先生介绍,药品有效期标注为“暂定”的一般多为新药或中成药。记者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了近十种有效期暂定的药品后发现,这些药品的“产品类别”一栏大多标注的是中药,而批准日期也都在2010年之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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