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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有效期“暂定36个月”遭质疑 官方:符合规定

发布时间:2016-04-02 08:40:00 来源:互联网 编辑:百姓健康网 3107人关注

摘要:对此,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药品有效期标注为暂定的情况确实存在,对于消费者来说,如果对药品的质量有疑问,可以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网站以...

药品有效期“暂定” 消费者成了小白鼠?

“今天偶然看到药板上的文字,有效期居然是‘暂定36个月’。‘暂定’是什么意思?这药能吃吗?”近日,腾讯微博网友邱先生因为智齿发炎,在某药店店员的推荐下买了一款名为“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”的药品。服用了几次之后,他偶然发现药品的铝塑板上有效期一栏标注的是“暂定36个月”。有效期“暂定”的写法让他觉得十分不严谨:“制药厂连药品的有效期都搞不清楚就放到市场上卖,是拿我们这些消费者当小白鼠做实验吗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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