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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 一起案件最高奖励30万

发布时间:2016-03-31 08:40:00 来源:互联网 编辑:百姓健康网 2534人关注

摘要:昨日,成都市食药监局发布了《成都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新《办法》)。新《办法》将举报范围扩大到药品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领域,而奖励的...

新《办法》规定,对于产品的质量合格,但是标签标识不符合有关规定(比如化妆品无中文标识,食品包装字体不符合规范等)、索票索证不健全等举报,也属于举报范围。新《办法》将奖励的条件设为,“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作出处理”,新增了作出处理的时间界限。符合奖励的举报为:违法行为需要发生在成都全市范围内,有明确的举报对象、具体的举报事实及线索;举报线索事先未被本市执法部门掌握;举报的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已作出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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