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药错一味 导致三人亡
摘要:近日,云南省会泽县4名五六十岁的人,原本只是常出虚汗,睡眠不好,便到当地一家名叫民营医院开中药调理身体。但几口中药下肚后,4人当即出现频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。几天来,3名患者都因抢救无效身亡,幸存1人。
近日,云南省会泽县4名五六十岁的人,原本只是常出虚汗,睡眠不好,便到当地一家名叫民营医院开中药调理身体。但几口中药下肚后,4人当即出现频繁呕吐、腹泻等症状。几天来,3名患者都因抢救无效身亡,幸存1人。
事发后,会泽县相关部门及时从死者家中收走药方、药渣及喝药所用器具,展开调查;有知情人透露,死者生前服用的都是按常规药方所开的普通药材,死因可能是医生错把藜芦当成茯神,导致整个药方的性质彻底改变。
有关专家介绍,在中药配伍禁忌中有中药“十八反”。即两种药物同用,发生剧烈的毒性反应或副作用,称相反。其中就有藜芦反人参、丹参、沙参、苦参、玄参、细辛、芍药;而该患者处方中就有30g太子参和15g丹参,易与藜芦发生“相反”的作用。
到底中医所说的“十八反”是怎么回事呢?哪些原本安全的中药同用可能产生剧烈的毒性反应?带着这些疑问,我们走访了南方医科大学附属珠江医院中医科专家。
教授你好,我们今天是谈中药配伍禁忌里面的十八反,其实这十八反的内容,具体指的是什么?
专家:在宋代时期,古人就把重要的配伍禁忌药物具体加以总结,即“十八反”,“十九畏”。关于十八反,我们现在有个简单的记忆歌诀:“本草明言十八反,半萎贝蔹芨攻乌,藻戟遂芫俱战草,诸参辛芍叛藜芦。”具体解释来说,就是半夏、瓜萎、贝母、白蔹、白芨等中药反乌头类中药;海藻、大戟、甘遂、芜花等中药反甘草;人参、丹参、玄参、沙参、细辛、芍药等中药反藜芦。以上中药配伍应用时可以产生毒副作用,对人体造成损害,所以不能相互配伍应用。这是古人在实践中逐渐总结出的其性味功能的相反畏恶,从而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在用药上的安全。
说两句吧